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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4634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1-04-26
标题 晋福苑西区问题
内容 领导,您好。晋福苑西区业主该交的契税已由开发商代缴,房产证何时发放? 小区消防设施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调查解决。
回复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防大队 回复日期 2021-04-29
答复内容

    经查,晋福苑西区的开发单位为河北永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小区被列入我县房地产遗留办证项目,已于2020年12月02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据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按程序,开发单位和小区业主需持以下资料共同到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有纸质的);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房屋需提交已备案的买卖合同(原件);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契税原件)。

    办理地点: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资料提供齐全,我局会及时予以办理。

    我大队安排专人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该小区消防施工方与甲方因劳资问题产生分歧,导致消防设施迟迟没有施工完善。我单位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尽快完善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确保整改期间该小区不发生火灾事故。